德育故事:《二十四信》【四集卷四】

发布时间:2021-12-16 来源:互联网 我要投稿
四集卷四 《二十四信》 

  信篇
  
  一、【邓曼抚民】
  邓曼谏君。抚民以信。莫敖未刑。楚师败阵。
  【原文】
  周楚子熊通夫人邓曼。有伟识。楚子使莫敖屈瑕伐罗。斗伯比送之。还。谓其御曰。莫敖必败。举趾高。心不固矣。遂见楚子曰。必济师。楚子辞焉。入告邓曼。邓曼曰。大夫其非众之谓。其谓君抚小民以信。而威莫敖以刑也。莫敖狃于蒲骚之役。将自用也。不然。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。楚子使人追之。不及。屈瑕果大败。
  
  莫敖之败。伯比见其趾高而知之。邓曼仅闻其心不固而知之。其谏君抚小民以信一言。尤为识见过人处。民无信不立。莫敖不自知。而伯比知之。楚子不及知。而邓曼言之。非伟识而何。楚子愧之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周朝时候。楚国国君熊通的夫人。名叫邓曼。邓曼有很广大的见识。楚君差了他的将军莫敖屈瑕去讨伐罗国。斗伯比去送行。回来的时候。斗伯比就对他驾车的人说。我看莫敖屈瑕这次出去。一定是打败仗的。因为他走路的时候。把脚尖举得很高。这样就可晓得他的气是很盛的。可是心上却欠些固定了。于是斗伯比就去见楚君。对楚君说。这次莫敖屈瑕去攻打罗国。我以为应当再帮助他的军队才好。楚君听了、以为楚国的军队。差不多都跟了莫敖屈瑕去的。并且觉得莫敖屈瑕可以取胜。也有相当的把握。于是说、你太过虑了。这是不必的。楚君回到了宫里。就把这番话告诉了邓曼。邓曼就说道。我觉得斗伯比所说的话。里面是含有一层意思的。他并不是真正要国君增加军队。给莫敖屈瑕去攻打罗国。他的意思。是要国君用恩信去抚养小百姓。又要用刑罚必信的态度去对待莫敖屈瑕。因为莫敖屈瑕。从前在蒲骚地方打了胜仗。他一定是很自大的。假使不是这样的话。那末难道斗伯比真个不晓得楚国的军队。完全跟了莫敖屈瑕去打罗国么。楚君听了、忽然大悟。就差了人去追莫敖屈瑕回来。可是已经追不着了。果然莫敖屈瑕后来打了一个大大的败仗。
  
  二、【卫姬信行】
  齐桓卫姬。信而有行。望色脱簪。下拜请命。
  【原文】
  周卫姬。齐桓公夫人也。公与管仲谋伐卫。朝入。姬脱簪解佩。下堂拜请卫之罪。公曰。无故。姬曰。人君忿然充满。手足矜动者。攻伐之色。今君趾高色厉声扬。见妾而沮。意在卫也。公诺。明日临朝。管仲趋进曰。君之临朝也。气下言徐。其释卫乎。公曰。善哉。夫人治内。仲父治外。寡人足以立于世矣。君子谓卫姬信而有行。
  
  齐桓公好淫乐。卫姬为之不听郑卫之音。刘向颂其忠款诚信。吕坤谓其明哲至矣。世之愚妇人。征色发声而不悟。自纳其身于罟擭陷阱之中。死而不悔者。读卫姬传。可以悟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周朝时候有个卫姬。就是齐桓公的夫人。有一回。桓公和他的臣子管仲。大家筹划着。预备去讨伐卫国。等到退了朝。桓公回到了后宫里。卫姬见了桓公的神色不对。就脱了簪珥。解了环佩。走到堂下去拜着。请问卫国的罪名。桓公就说道。你不要这样。我并没有什么。卫姬说。做君上的面上充满了忿怒的颜色。手足发现出自大的举动。是就要攻伐人家的表现呵。并且君上初初走进来的时候。举起脚步来很高。气色很严厉。声音很清扬。现在一见了我。一切都中止了。这就晓得君上的意思。是在攻打卫国。桓公也就答应他。不去攻打卫国了。第二天、桓公到朝廷里去。接见群臣。管仲就对桓公说。今天君上到了朝堂里。气色很温和。说话很迟缓。想来一定是饶了卫国。不去伐他吗。桓公听了。笑着说。这真好呵。宫里有个夫人。替我治理着里面的事。外面有个仲父。替我治理着外边的事。这样看来。我在世界上可以立足得住了。君子称美卫姬既有信用。又有品行。
  
  三、【敫女保国】
  敫女当国。信与诸侯。玉环试智。椎解不留。
  【原文】
  周齐侯法章夫人太史氏。莒太史敫女也。法章卒。子建立。夫人当国事。事秦谨。与诸侯信。以故建立四十余年。不受兵。秦君尝遣使至齐。遗夫人玉连环。曰。齐多智、而能解此环否。夫人以示廷臣。廷臣莫知所解。夫人引椎破之。谢秦使曰。谨以解矣。夫人卒后。建左右多受秦间珠玉。劝朝秦。不修战攻之备。卒以亡国。
  
  当战国之际。能十年不受兵已难。乃建立四十余年。得不受兵。其所以者何。盖由夫人当国事。事秦谨。与诸侯信也。不然。夫人卒后。齐国即亡于建手。故当国事者。固宜修战攻之备。而必以信为本也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周朝时候。齐侯法章的夫人太史氏。就是莒的地方姓太史官名叫敫的女儿。齐侯法章死了以后。他的儿子名建的代了位。太史氏就代他的儿子治理国事。这时候的秦国非常强大。太史氏对待秦国。非常恭敬。对待各国的诸侯。也很有信用。所以建做了四十多年的齐国诸侯。一些也没有受到战争的痛苦。有一回。秦国国君差了人到齐国来。送给太史氏夫人一个玉做成的连环。并且说。听见齐国聪明的人很多。看你们能够不能够解了这个连环。太史氏就拿了给朝堂上的臣子看。可是没有一个人。能够想出去解这个连环的法子。太史氏就拿了一个铁锤。把玉连环敲破了。对着秦国的来人说。谨遵台命。把这个连环解开了。后来太史氏死了以后。建左右的人。个个受了秦国间谍的珠玉。劝了建用见皇帝的礼去朝见秦国。自己的国里。对于军事的布置。一点儿也不预备。终于齐国给秦国吞并了去。
  
  四、【罗静自誓】
  罗静自誓。矢志不移。祚劫弟妹。以死告之。
  【原文】
  汉朱旷聘妻罗静。未嫁而父病疫殁。邻比断绝往来。旷立赴静家经营。竣事而归。亦病亡。静感之。誓不更嫁。与弟妹共居。求者十余。志无倾移。杨祚将人众自往纳币。静逃匿。祚劫其弟妹。静恐为所害。乃出见之。曰。实见朱旷为妾父而死。故托身死者。自誓不二。辛苦之人。愿哀而舍之。如不然。请守之以死。祚乃弃去。
  
  信近于义。有子言之。朱旷冒疫。为聘妻葬父而死。义也。罗静感之。自誓不嫁。求者十余。志无倾移。义而信矣。至弟妹被劫。出告杨祚。愿守以死。信之至矣。惟自信而后人信之。不然。杨祚岂肯弃去乎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汉朝有个姓朱名旷的人。他聘定了一个妻子。姓罗名静。罗静还没有嫁到朱家去。他的父亲就生了疫病死了。人家恐怕传染了疫病。所以虽是附近的邻居。也不肯到罗家里来。这时候、因为家里没有人料理。所以朱旷马上到了罗家去理值一切。事情完了。回到家里。也就得病死了。罗静很感激他。所以立了誓。不肯再去嫁第二个人。和弟弟妹妹一同住着。向他来求婚的有十多个人。可是他坚决的志向。并不因此动了一动。这时有个姓杨名祚的。要想他做妻子。自己带领了许多人。亲自去行聘礼。罗静就逃去躲了起来。杨祚就抢劫他的弟弟妹妹。罗静恐怕弟妹给他杀害了。就出来见杨祚。并且说道。我实在看见朱旷、因为我父亲的缘故丧了性命。所以我一定要替他守着节。发了誓、不再去嫁第二个人。像我这样困苦伶仃的人。还望你可怜我。饶了我吧。假使你不肯的话。那末我只有死了。于是杨祚也就打断了这个念头。放下他们去了。
  
  五、【叔先梦期】
  叔先女雄。投江托梦。六日为期。言必有中。
  【原文】
  汉叔先泥和为县功曹。县长遣迎郡守。渡江舟覆。堕水死。尸不获。其女雄昼夜号泣。尝为自沉计。所生男女并数岁。雄各作囊。盛珠环。系其臂以为诀。家人等闲之。不得间。后百余日。家人稍懈。雄乃至父堕处恸哭自投。其夜、梦告弟贤曰。后六日当共父出。届期伺之。果与父相持。浮于江上。郡县表其事。为图象立碑。
  
  曹娥求父十七日。而孝念不衰。叔先雄求父百余日。而孝思不匮。曹娥投江五日。负尸以出。叔先雄且梦告其弟。约以六日。当共父出。梦中竟可约期。死后犹不失信。而其父尸亦经久不坏。奇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汉朝时候。有个双姓叔先名叫泥和的人。在县衙门里当着功曹官。有一天。县长差了他去、迎接太守。在渡江的时候。一个不小心。船就翻转了。叔先泥和就跌在水里丧了性命。并且尸首也打捞不着。他的女儿名叫叔先雄。得知了父亲死在江里的消息。就日夜啼哭。并且自己也打算投到江里去。他所生的儿女。都只有几岁的年纪。叔先雄就替儿女们每一个人。都做了一只袋。袋里盛了珠子首饰。吊在他们的手臂上。算是永远诀别的意思。家里的人看守着他。没有空隙。可以使他实行投江寻父的志愿。后来过了有一百多天。看守着他的人觉得他没有什么。就稍稍大意了一点。叔先雄就到了父亲堕水的地方。痛哭着投了下去。就在这一天的夜里。梦里告诉他的弟弟叔先贤说。在六天以后。我就同了父亲出来。到了这一天。叔先贤就在江边等候。果然叔先雄和父亲的尸首抱持了。在江面上浮着。太守和县官见了这回事。都非常感叹。就给他画了像。立了碑。去表扬他孝顺的行为。
  
  六、【昌蒲慎言】
  张氏被毒。出言犹慎。平时与人。虽贱必信。
  【原文】
  魏钟会母张昌蒲。平时与人言。虽鄙贱必以信。妊会时。妾孙氏妒甚。置毒食中。张觉而吐食。瞑眩数日。或劝诉之。张曰。嫡庶相害。破家危国。倘不见信。谁能明之。彼谓我必诉。固将先我。事由彼发。顾不快耶。遂称疾。孙果谓会父曰。妾欲其得男。故饮以药。反谓毒之。会父曰。暗置食中。非人情也。讯侍者具服。遂出孙氏。
  
  钟会母言必有信。虽与鄙贱人言。不肯失信。惟其慎于言。故能言必有信耳。至受毒不言。犹恐不足以信之也。妻不妒妾。妾反妒妻。盖由会父先有贵妾攝嫡专家耳。张氏不言。益见其言之慎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三国时候。魏国钟会的母亲张昌蒲。在平常时候。对人家说话。就是对下等人说的。也一定是很有信用。当他正妊着钟会娠的时候。钟会的父亲有个小老婆孙氏。心里很是妒忌他。暗地里把毒药放在吃食里面。给张氏去吃。张氏起先吃了一口。后来晓得了。就把吃的食物吐出来。可是受了毒的影响。他是昏乱了好几天。有人劝张氏去告诉丈夫。张氏说。凡是一份人家。家里的大老婆和小老婆大家相害。这是破家亡国有余的。倘若我去对丈夫说了。丈夫不肯相信我。那末又有谁来、替我表明白这件事呢。况且孙氏以为我是一定告诉丈夫的。他一定要先发制人。先去告诉他。这件事、由他先去发动。那里是不痛快的事呵。于是张氏就称着有病。果然孙氏先对钟会的父亲说。我因为要想夫人生一个男孩。所以给他暗地里吃了药。现在他反说我是用毒药去毒他了。钟会的父亲听了。心里思量着。把药暗地里放在吃食里面。这不是人情上所应有的事。把底下人叫来。询问了一番。那个人就把实在情形告诉了。于是把孙氏逐了出去。
  
  七、【丰妻裙带】
  平原公主。誓死守贞。心存段氏。裙带自明。
  【原文】
  晋南燕慕容德之女。善书史。能鼓琴。德僭位。署为平原公主。年十四。适段丰为妻。丰为人所谮被杀。德以改适余炽。慕容氏谓侍婢曰。忠臣不事二君。贞女不更二夫。主上不顾礼义逼我失节。我若不从。则违严君之命矣。及婚。辞以疾。炽不敢近。越三日。托浴还第。至夕。密书裙带曰。死后葬我段氏墓侧。遂自缢浴室。
  
  斯可媲美阴瑜之妻矣。然荀氏临死。匆遽粉书扉上。阴字未成而毕命。慕容氏适余三日。从容密书裙带。言笑自若而全贞。荀氏尚遗尸于郭家。慕容氏且先归于己第。较之荀采。更胜一筹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晋朝五胡十六国的时候。南燕国慕容德的女儿。读书明理。能弹琴。后来慕容德僭了国君的位子。就把女儿封做了平原公主。十四岁的时候。把他嫁给段丰做妻子。后来有人在慕容德的面前。说段丰的坏处。于是就把段丰杀死了。慕容德又把女儿改嫁了余炽。慕容氏就对着他身边的丫头说。凡是忠臣。不肯服事两姓的君主。凡是烈女。不肯嫁两个丈夫。现在皇上不顾到礼义。逼着我失节改嫁。假若我不听他的话。那就是违背了父亲的命令了。等到结了婚以后。就推辞着说有疾病。余炽才不敢去亲近他。过了三天以后。就说着要去洗浴。回到了家里。到了晚上。很秘密地在裙带上写着道。我死了以后。一定要把我的尸首。葬在段家坟墓的旁边。就在浴室里吊死了。
  
  八、【柳妃同穴】
  恪妃柳氏。生死相偕。誓与同穴。不得别埋。
  【原文】
  隋循州刺史柳旦之女。为襄城王恪妃。未几。恪被废。柳氏修妇道。事恪愈敬。炀帝即位。徙恪于边。复使人中道杀恪。恪与柳氏诀。柳氏曰。若王死。妾誓不独生。于是相对痛哭。恪既死。棺殓讫。柳氏谓使者曰。妾誓与王同穴。若身死之后。得不别埋。君之惠也。遂抚棺恸哭。自经而卒。见者莫不为之流涕。
  
  王风有同穴之诗。而柳妃有同穴之誓。竟告使者而自经。以实践其誓。女子贞信自持。固如是也。然苟有可以缓死之道。则迟早均可同穴。亦何必尔尔。而处柳妃之境。则不得不然耳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隋朝循州地方的刺史官柳旦。他有一个女儿。就是襄城王名恪的妻子。过了没有多大时候。恪废除了王位。柳氏反而格外尽心。做着妇人应尽的道理。并且服侍恪。也格外的尊敬。炀帝登了皇位以后。把恪迁移到边界去。一方面又差了人在半路里去杀恪。恪就同柳氏诀别。柳氏说道。假使王死了。那我无论如何。不肯独自生存着的。于是夫妻两个对着痛哭了一番。恪既死以后。用棺木把他盛敛好了。柳氏就对着炀帝的差人道。我发了誓、一定要同着王合葬的。若是我死了以后。能够同了王合葬。不埋到别处地方去。这是你的大恩惠了。说完了话。抚了恪的棺木。痛哭了一番。就自己吊死了。看见他的人。没有一个是不替他流下了眼泪的。
  
  九、【淑英守志】
  淑英夫徙。父奏离婚。诀别久守。卒归李门。
  【原文】
  隋李德武妻裴淑英。尚书矩女也。德武以父罪从坐。徙岭表。矩奏离婚。炀帝听之。德武与裴诀。裴泣曰。妇无再醮。夫者天也。天可贰乎。因操刀欲割耳自誓。保母夺刀不遂。乃毁容。不御膏沐。累年。夫姑姊妹在都邑者。岁时命左右省焉。久之、德武音问断绝。矩欲夺其志。淑英乃断发绝粒。后十余年。德武还。复为夫妇。
  
  女子出嫁从夫。固不必再从父也。而淑英之父。以德武远徙。奏请离婚。炀帝且听之矣。乃淑英以不贰天为誓。始终从夫。君父之命。亦不从焉。是女子之善择所从者。十余年后。破镜重圆。报施不爽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隋朝时候。有个李德武。他的妻子裴淑英。是尚书裴矩的女儿。因为李德武的父亲得了罪。所以德武也跟着有了罪。贬到岭南去。裴矩以为德武是有罪的人了。于是就上了奏章到皇帝那儿。要求和李家离婚。炀帝就应许他了。德武得知了这回事。就去和他的未婚妻淑英诀别。淑英就流着眼泪说。妇人没有再嫁的道理。丈夫就象天一样。世界上那里有两个天呢。说完话。就拿了一把刀要去割耳朵。表示自己坚决的意志。他的保母硬把刀夺去了。总算耳朵没有割掉。淑英又毁坏了自己的容颜。一切化妆品也都不用了。过了好几年。他丈夫的姑母姊妹等亲戚。住在京城里的。他在四时八节的时候。一定差了底下人去问候他们。过了许多时候。德武的信息也断绝了。裴矩又想给他改嫁。淑英就割断了头发。饿着不肯吃饭。后来一直到了十几年以后。李德武回来了。两个人遂依旧成了夫妇。
  
  十、【璘女截耳】
  赵璘之女。盐院直陈。截耳示信。得保父身。
  【原文】
  唐赵璘女。山阳人。咸通六年。璘以盗贩私盐。坐罪论死。女乃怀刃。自赴盐院以诉曰。妾父迫于饥寒。不得已而盗。聊以救死耳。其情有可原也。公能原之否。妾七岁母亡。蒙父以私盐微利。得以衣食至今。若妾父不得原。请相随以死。因出怀中刃。截耳以示信。院官嘉其志。据以上闻。诏减璘罪免死。女遂侍璘不嫁。
  
  盗贩私盐。律论死罪。固不可逭也。母亡女幼。迫于饥寒而为之者。亦比比矣。安得一直言不讳。截耳示信之璘女乎。璘女之言。天理国法人情皆备焉。信誓旦旦。得以上闻。诏书特许免死。璘亦幸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唐朝赵璘的女儿。是山阳地方的人。在咸通六年的时候。赵璘为了贩卖私盐。给官厅捉去。论了死罪。他的女儿就在怀里藏了一把刀。到了盐官那儿。对他诉说道。我的父亲。为了家里贫穷得没有饭吃。没有衣穿。不得已才去贩卖私盐。犯了国法。不过这是为了救死的缘故。这里面情节。有可以原谅的地方。不晓得你能够不能够原谅他。我在七岁的时候。母亲就死了。完全靠着父亲贩卖私盐。博点微利。所以我能够养活到现在。假使我父亲的罪名。是没有法子可想的。那末我就请求跟着我的父亲同死好了。说完话。就拿出先前怀中藏着的刀。把耳朵割去了。表示他这番话的诚信。那个盐官很称美他的孝心。就把这件事奏到皇帝里。皇帝就下诏免了赵璘的死罪。于是他女儿终身侍奉了父亲。不去嫁人。
  
  十一、【张女不诬】
  张女诀母。不可自诬。天地震动。得免无辜。
  【原文】
  宋张杨氏率女赴婚会。其典库雍乙从行。乙先归。死于库。提刑疑杨有私。严刑鞫治。终不服。女谓母曰。母以清洁闻。奈何受此污辱。宁死棰楚。不可自诬。女今死。将诉冤于天。遂号哭死。地大震三日。天雨雪。勘官疑焉。祷于神。梦有猿坠前。因执馈食者袁大讯之。曰。适盗库金。会乙归。惧泄。遂杀之。官乃赦杨而旌其门。
  
  张女受坑缚火逼水沃之严刑。不肯自诬。临终且告母以宁死棰楚。不可自诬。死后尚欲讼冤。竟至惊天动地。使勘官自疑其狱。诚祷于天。坠猿入梦。冤狱以明。诚信之所感。其效验不可思议也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宋朝时候。有个妇人张杨氏。领了女儿。到亲戚的家里去吃喜酒。他家里管库房的人雍乙。同了他们去。雍乙先回到了家里。忽然在库房里死了。于是就发生了人命的案件。那时司法官疑心张杨氏和别人有私情。所以把雍乙谋死了的。用了很厉害的刑罚去询问他。可是张杨氏终于不招。张杨氏的女儿就对母亲说。母亲素来是以清白出名的。那里可以受了这种的污辱呢。宁可死在官厅里的刑具下面。不可因为受不住痛苦。自己诬服了。现在做女儿的就要死了。要去把这种冤屈。向天上去诉告。于是就号哭着、竟死了。忽然那个地方。大大的地动了三天。天上下着雪花。法官疑心这件事。或者是有冤枉的。就到了神明面前去祷告。法官做梦看见有一只猿猴跌在面前。他醒来想着。这案件里的凶手。或者是姓袁的人。于是就把张家送牢饭来的人袁大。捉了起来。询问了一番。袁大说。这时候、我正在偷盗库房里的银子。不凑巧雍乙回来了。恐怕他对主人说了。因此就把他杀死。凶手已经得到。于是法官把张杨氏放出。并且在张家的门前旌表着。
  
  十二、【秦柴遵嘱】
  元秦柴氏。遵嘱不忘。诣官乞代。信德弥彰。
  【原文】
  元秦闰夫继妻柴氏。甫生子而闰夫病。将死。以前妻子为托。柴遵遗嘱。鞠如己出。厥后前妻子坐法当诛。柴引己子诣官诉。愿以代。其己子亦前请曰。我之罪也。岂可加于我兄乎。鞫至濒死。不易其词。吏疑次子非柴出。讯他囚知之。乃太息曰。嗟夫。妇不忘夫命。信也。子赴死、成母志。仁也。上其事。两释之。而旌其门。
  
  秦柴氏遵夫遗嘱。愿以己子代前妻子之死。其守信固无论矣。最难得者。其子亦甘代死于无形。引为己罪。鞫至濒死。不易其词。卒得两释。并耀门闾。以母之守信故。而其子之孝悌仁义弥彰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元朝秦闰夫的后妻柴氏。刚生下了一个儿子。丈夫就生了病。秦闰夫快要死的时候。就把前妻所生的儿子托付柴氏。叫他加意照管。柴氏遵守了丈夫的遗嘱。看待前妻生的儿子。和自己生的一式一样。后来前妻的儿子犯了法。定了死罪。柴氏就领了自己的儿子到宫里去诉告。情愿叫自己的儿子去代他死。柴氏的儿子也赶前了一步。请求着说。这是我的罪名。那里可以加在我哥哥的身上。问官就用刑具去询问。他抵死也不肯改换一个字的口供。问官又疑心第二个儿子。恐怕不是柴氏所亲生的。后来去问了别的犯人。才晓得是这样的情节。就叹口气说。呵。做妻子的。不忘记丈夫的命令。这是信。做儿子的。情愿代死、去成全母亲的志愿。这是仁。于是就把这件事奏了上去。最后把他两个儿子都释放了。又在他们的门上旌表着。
  
  十三、【八娘守誓】
  八娘守誓。抚弟终身。铅华屏去。绩纴供亲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吴缗女八娘。生十余年而缗卒。母石氏方妊。泣语之曰。若生男则可不死。顾奈家贫何。八娘慨然曰。倘天祐我父。使有弟。愿抚之终身。后石氏果生男。遂坚守前誓。及八娘笄。石氏欲为赘婿。八娘曰。有婿即有外心。竟不听。嗣是屏去铅华。勤绩纴以供母弟衣食。至年七十六卒。葬铜坑陈家坞。人呼为小娘子冢云。
  
  男不婚。女不嫁。君子不以为然。然八娘有不能嫁者。父殁家贫。母氏形单影只。难以抚弟。一也。既已许母。若有弟则抚之终身。不可失信。二也。至于赘婿即有外心一言。益可见其信守之坚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吴缗的女儿八娘。生下来不过十多岁的时候。父亲就死了。他的母亲石氏。这时候正怀着孕。哭着对女儿说。假若幸而遗腹生了一个男孩。那我就可以不死。不过家里贫穷到这般样子。又有什么办法想呢。吴八娘听了。就很慷慨坚决地说。倘若皇天保祐我的父亲。得生了一个弟弟。那末我情愿终身抚养着他。后来石氏果然生了一个男孩子。于是吴八娘就很坚决地守着从前的信誓。等到吴八娘年纪长大了。石氏要给他招赘一个女婿。八娘说。有了丈夫。就是有了外心。终于不肯答应。从此以后。连脂粉也不用了。很勤勤俭俭地纺纱织布。并且替人缝纴。这样的赚了钱来。供养母亲和弟弟的衣食。一直活到七十六岁才去世。葬在铜坑陈家坞地方。人家把他叫做小娘子的坟。
  
  十四、【妙清剺面】
  妙清慰父。抚弟长成。截发剺面。全信守贞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叶荣女妙清。幼丧母。荣官右卫千户。临殁。谓妙清曰。吾赴战阵。出万死。得一官。今中道死。子震幼且弱。族人利吾官者。行将不利于震。汝以女子从一少年。后母将奈何。妙清曰。愿弗嫁。侍母。抚弟长成袭父职。不贻父忧。荣乃瞑。后荣兄子果欲夺震官。百计诱妙清嫁。妙清截发剺面。勤女红。给衣食资。震赖以成立。
  
  奉事其后母。孝也。抚其异母弟。悌也。保其父之荫。忠也。不食其前言。信也。不为从兄诱。礼也。剺面以守志。义也。勤女红。自给衣食。不累戚族。不贻亲羞。廉耻备矣。如此完人而出于女子。于戏。可以风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时候。叶荣有个女儿。名叫妙清。幼小就没有了母亲。叶荣做了右卫千户的官。因为右卫千户是世袭的。父亲可以传给子孙。所以当叶荣临死的时候。对女儿叶妙清说。我在战场里进进出出。拼着死得了这个官职。现在中途里死去。儿子震又很年轻。并且软弱。我们族里想贪我官职的人。他们对付震的手段。一定是对于震不利的。你又是个女子。将来一旦嫁了一个年纪轻的人去了。叫你的后娘又去依靠那一个呢。叶妙清道。我情愿不去嫁人。在家里服事母亲。抚养弟弟长大了。传袭了父亲的官职。不使父亲有一些儿的忧愁。叶荣听了他女儿的这一番话。于是闭了眼就死了。后来叶荣的侄儿。果然想夺叶震的官爵。用尽了方法。想骗诱了叶妙清嫁人。叶妙清就割去了头发。划破了面孔。表示他坚决不肯嫁人。很勤俭地做着女工。供给一家的衣食费用。于是他的弟弟叶震。才得靠了他长大成人。荫袭了父亲的官职。
  
  十五、【冬梅践言】
  冬梅受托。偕植登舆。诉于主友。汪宅同居。
  【原文】
  明许世达婢冬梅。年十三。世达殁。子植未周。其妻病笃。曰。吾夫妇仅此儿。无可托。奈何。冬梅泣曰。万一不幸。婢愿留抚不嫁。妻卒。冬梅含哺鞠植。家人利其资。欲嫁冬梅而杀植。冬梅请与植偕。乃登舆。途经汪家。绐舁者向索寄饰。下舆。入诉于汪。汪乃留于家。而让迫嫁者。及植长。为娶妇育子。寿至八十二。以处子终。
  
  许植幼年所处境界。与汉李续同其艰险。而冬梅以十三岁女子。能任托孤之重。则较李善为难矣。士君子见之。当望尘而拜。敢谓婢女中无伟大人物耶。至宗人高其行。事以主妇礼而固辞。尤贤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许世达的家里。有个丫环。名叫冬梅。十三岁的时候。许世达死了。这时候、他的儿子名许植的。年龄还不到一周岁。许世达的妻子。病也非常的重了。将死的时候。说道。我们夫妻两人留下了这个孩子。现在没有可以托付儿子的人。怎么样办呢。冬梅听了主母这一番话。就哭着说。万一不幸。主母死了。我冬梅情愿留在此地。抚养小主人。不去嫁人。许世达的妻子死了。冬梅就尽心抚养。把吃的东西在自己的口里嚼过。才去哺给许植吃。家里的人很贪他这一份的财产。要把冬梅出嫁了。再去杀许植。冬梅要求带了许植同去。于是一同上了轿。路过姓汪的人家。冬梅就骗着抬轿的人说。我从前在这家人家里。寄存了几种首饰。现在要向他去索还。于是就下了轿。到了姓汪的那儿去告诉。姓汪的就把他留在家里。又去责问逼着冬梅嫁人的人。后来等到小主人许植长大了。又给他娶了亲。养了儿子。冬梅年纪活到八十二岁。到老还是个不嫁人的处子。
  
  十六、【张台红帨】
  台氏许殉。三日为期。红帨自缢。婢救恨之。
  【原文】
  明诸生张云鹏妻台氏。夫病。单衣蔬食。祷天愿代。割臂为糜以进。夫病危。许以身殉。订期三日。夫付红帨为诀。号泣受之。夫卒。越三日。结所受红帨以就缢。侍婢救之。不死。恨曰。何物奴。败我事。令我负三日之约。自是水浆不入口。举声一哭。热血迸流。至七日。顿足曰。迟矣。郎得毋疑我乎。母偶出。自栉沐。扃户。而缢死。
  
  自杀殉夫。烈则烈矣。而贤者所不取。不可以为法。若张台氏则不得不死矣。夫病革时。许以自殉。订期三日。夫不止之。而反付以红帨为诀。夫固乐其死也。妻亦必践其言也。迟以三日。特粗具丧葬耳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秀才张云鹏的妻子台氏。当他的丈夫生病的时候。台氏穿的是单衣。吃的是蔬菜。祈祷天上的神明。情愿自己死了去替代丈夫。割了一块手臂上的肉。做了粥去给丈夫吃。可是他丈夫的病。终究没有好。等到丈夫病得非常危险的时候。台氏就答应了丈夫。在丈夫死后三天。自己也寻死。张云鹏就给了他一块红手帕。算是永久诀别的纪念。这时候台氏大哭着、受了这块手帕。丈夫死了。过了三天。就把丈夫给他的那块红手帕打了结。预备吊死。给他身边的丫环看见了。救了下来。没有死。台氏就恨恨地说。你这个可恶的奴才。打破了我的计划。叫我对于三天的期约、失了信了。从此以后。水浆也没有入口。放声一哭。就有热血喷了出来。到了他丈夫死后的第七天。他顿着脚说。迟了迟了。郎君要疑惑我失信了。等着母亲偶然走开的时候。他就自己梳洗了头面。关了门户吊死了。
  
  十七、【项女不负】
  项女未嫁。既许于夫。一剑不负。而况身乎。
  【原文】
  明项道亨女。字吴江周应祁。年十九。闻周病。持斋默祝。一日。谓乳妪曰。未嫁而夫亡。当奈何。曰。未成妇。改字无害。女正容曰。昔贤以一剑许人。犹不肯负。况身乎。及讣闻。父母秘其事。然传言吴江人来。女已喻。夜俟诸婢熟睡。独起。以素丝约发。内外悉衣以缟。而纫其下裳。大书几上而自缢。两家父母。从其志。合葬焉。
  
  宁人负我。无我负人。此士君子之信行也。若项女未嫁而夫亡。夫非有心负之也。未妇而改字。女亦不为负夫也。乃曰。昔贤以一剑许人。犹不肯负。况身乎。其重信轻生若此。吾惟敬其心。而悲其遇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项道亨的女儿。许给吴江人周应祁做妻子。十九岁的时候。得知周应祁生了病。他就吃着素。暗暗地祝告。有一天。问他的乳母道。假使做女子的。虽然还没有嫁过去。可是他的未婚夫死了。那末应当怎么样办呢。乳母回答道。既然是没有嫁。那末再许给人家。是没有妨害的。项女听了就正色道。这那里可以呢。古时候的圣贤人。有把一柄宝剑答应了人家的。还不肯失去了信用。何况是许给人家的身体呢。等到后来周应祁死了。男家报丧的讣文也到了。项家父母就把这件事守了秘密。可是有人传说吴江差了人来。项女的心里已经明白了。在夜里等丫头们都睡熟了。独自起来。用了白丝扎了头发。内外的衣服都换了白色。又把下身的衣服。用线缝好。在几上大大的写着几个字。竟自己吊死了。两家的父母。也就顺从了他的志向。给他们两个未婚夫妻合葬了。
  
  十八、【张洪誓茔】
  洪氏立誓。同穴结茔。逼嫁欲缢。造墓辞行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张友妻洪氏。歙人。友久患阴溃。洪氏竭力调养。不以为秽。以口舐之。友卒。既葬。洪豫结茔。誓同穴。辛勤养姑。姑怜其早寡无子。欲夺其志。洪不听。后有富者求为配。族人与姑阴纳聘。至期。逼嫁。洪佯语曰。嫁不辞。当与夫别。乃具酒馔。造夫墓。哭而归。诣姑。从容告别。入室。闭门自缢死。士大夫咸伤悼。作诗歌挽之。
  
  张洪氏豫结茔而誓同穴。其信守已昭明显著矣。乃一迫于其姑之夺志。再迫于富者之求婚。三迫于族人之纳聘。卒以自缢全贞。而其姑不怜其守节之心。徒怜其无子之寡。误用姑息之爱矣。噫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张友的妻子洪氏。是安徽歙县人氏。张友的下身有了溃烂。经过许多的日子。洪氏总是竭力调养。并且一点也不怕他的污秽。用口去舐他溃烂的地方。后来张友死了。安葬以后。洪氏就预先造了坟穴。立了誓。夫妻两个人要同葬一个穴。并且很辛辛苦苦勤勤俭俭地奉养婆婆。他的婆婆可怜他年青就守了寡。况且又没有儿子。就想要给他改嫁。洪氏不肯答应。后来本地有个有钱的人。要娶他去做妻子。族里的人和他的婆婆。瞒了他收受了聘金。吉期到了。就逼着他去嫁人。洪氏虚伪的对他们说。要我改嫁。我也肯的。不过要让我到丈夫的坟前去告别。就办了酒饭菜蔬。到了丈夫的坟前。痛哭了一番。回到家里。见了婆婆。神气很从容的向他告别。到了自己的房里。关了门。吊死了。当时的读书人。个个都替他悲伤。就大家做了许多诗歌去哀挽他。
  
  十九、【卢女慰父】
  卢文烈女。一语慰亲。网巾自给。信守终身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卢文烈女。幼时。文烈与讲古节孝事。颇省大要。年十六。文烈病革。谓曰。汝母年尚少。二弟幼。汝嫁。母弟将安依。女曰。儿愿与母弟相守终身。文烈卒。母曰。吾力不能保汝二弟。况能及汝乎。女曰。儿可自食其力。乃制网巾售之。以给衣食。稍给。节口体。祭卢氏先。二弟长。为娶妇。妇或忤姑。女即不食自责。久之妇化焉。
  
  卢女于父病革之时。一言慰父。终身践言。其于母及卢氏之祖先。尽其孝。于二弟及二弟之妇。尽其悌。于既殁之父。尽其忠且尽其信。盖惟幼时文烈与讲古节孝事。固已立其基矣。而谓幼女可忽乎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卢文烈的女儿。在幼小的时候。卢文烈对他讲古人节孝的故事。他就能领会大义了。十六岁的时候。卢文烈病得非常厉害。就对女儿说。你的母亲年龄还不大。两个弟弟又小。将来你若嫁了人。那末你的母亲和两个弟弟。又去依靠那一个呢。卢女说。女儿愿意和母亲弟弟终身住在一块儿的。卢文烈死了以后。他的母亲说道。照我的力量。尚且保不住你的两个弟弟。那里还有余力来管你呢。卢女对他母亲说。那末我做女儿的。可以用了自己的劳力去换饭吃。于是做了裹发的网巾。卖了钱以作吃的穿的用途。等到衣食稍稍可以敷衍了。就在吃的穿的上面。节省下来。去祭着卢家的祖先。后来两个弟弟年纪长大了。就都给他们娶了新妇。有时候、媳妇偶然对了婆婆有忤逆的行为。那末卢女就不吃东西了。并且自己责罚着。久而久之。他的弟妇们。也都被他的至诚所感化。大家都很孝顺婆婆了。
  
  二十、【王陈抱子】
  陈氏一语。生死以之。其身被杀。子尚抱持。
  【原文】
  明泾阳王生妻陈氏。有子方晬。生病笃将死。以遗孩嘱陈氏。陈氏曰。吾当生死以之。流贼至。陈氏抱子避楼上。贼焚楼。陈氏从楼檐跃下。不得死。贼以其美丽。挟之马上。陈氏跃身坠地者再。最后以索缚之。行数里。陈氏力断所系索。并鞍坠焉。贼知不可夺。乃杀之。贼退。家人收其尸。子呱呱怀中。两手犹坚抱如故。
  
  谭赵氏抱子而死。以义也。王陈氏抱子而死。则以信。谭赵氏甘死而已。王陈氏则自死三次。均不得死。天盖历试其心矣。妇人之于夫。固不仅一死可以塞责也。至不得已而死。乃所谓虽死犹生耳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泾阳县地方。有个姓王的读书人。他的妻子陈氏。生了一个儿子。刚刚一周岁。姓王的书生。就生了重病。将要死的时候。把儿子嘱咐陈氏。陈氏说。那是当然的。我一定不管死活地保着他。这时候、正在明朝的末年。流贼到来了。陈氏抱了儿子躲在楼上。流贼放了一把火。把座楼屋烧了起来。陈氏就从楼檐上面跳了下来。恰好没有跌死。流贼见他生得很美丽。就把他挟到了马背上。陈氏把身子用力一跳。就跌到地上来。这样的有两次。流贼就用绳子把他缚住了。走了好几里路。陈氏用了力。把缚着的绳子弄断了。他的人就同了马鞍一并跌在地上。流贼晓得这个人。是不可以夺志的。于是就把他杀了。等到流贼退出了泾阳县以后。他家里的人。去收陈氏的尸首。他的儿子还在他怀抱里面呱呱的哭着。陈氏的两只手。依然牢牢地把他抱着。
  
  二十一、【汪孙先决】
  孙氏贞信。良人未知。病不兴矣。死以先之。
  【原文】
  明汪永锡妻孙氏。歙县人也。永锡家故贫。佣工卖饼为业。娶孙氏。颜甚庄。居数年。永锡病瘵。及疾革。蒲伏据床。语孙氏曰。吾病久。赖子以迄于今。愿天授嘉耦。以答子劳。吾不能报子矣。孙氏痛哭曰。君即不讳。窃计必大事毕。而后从君。嗟乎。君言贰妾矣。妾宁早决以信君心。无问后事。遂饮药。先永锡十日而死。
  
  汪孙氏先决以信夫心。论者谓其不从夫命。非也。妇人从一不从二。所谓从夫者。乃从夫之正。不正则不从。其言曰、窃计必大事毕而后从君。固早已计所从矣。不得信乎夫。则先决以明之。哀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时候。汪永锡的妻子孙氏。是歙县松明山的人。汪永锡的家里。一向是很贫苦的。他的职业。是卖着大饼。或者是替人家做短工。后来娶了孙氏。他的相貌很端庄。一同居住了好几年。汪永锡生了肺痨病。等到病势重了。匍伏在床上对着妻子说。我生病生得很长久了。幸亏了你的服侍。才得到了现在。我祝告着皇天。愿你将来有一个很好的丈夫。来报答你的辛苦。看来我在今生。是不能报答你的了。孙氏听了丈夫的这一番话。就痛哭着说。你就是有个不长不短。我也原本预备完了丧葬的大事。然后跟了你到泉下去呀。现在你说了这种话。就是疑心我有贰心了。我宁可早点自尽了。来安了你的心。不再去管身后的事了。于是就吃了毒药。果然比汪永锡早十天死了。
  
  二十二、【宙姐六日】
  宙姐矢信。六日相迟。结发纳指。属纩如期。
  【原文】
  明黄一卿妻陈宙姐。婚六年。一卿病不起。与诀。嘱依母以自爱。陈曰。君倘不测。直杀身相从。宁能有腼旋反。遂擢发。结于一卿发。纳指于一卿口。令啮为信。约六日。迟我地下。一卿卒。治匠事。陈求再具一棺。哀恸绝粒。屡经救免。至六日。忽太息曰。鸡鸣矣。正我夫属纩辰也。整容而逝。颜色如生。事闻。表其门曰贞烈。
  
  王卢氏秋以为期。张台氏订以三日。而陈宙姐则六日为约。竟各如期而死。然王卢氏张台氏。均自杀也。若陈宙姐从容不迫。太息一声。屬纩一语。整容而逝。颜色如生。家人犹意其复苏也。呜呼、烈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黄一卿的妻子陈宙姐。他们两夫妻结婚了六年。黄一卿生了病。看来不会好了。于是就和妻子永诀。并且嘱咐他。回到娘家去依靠母亲。保重身体。陈氏说。倘若你真的有个不测。那末我就自杀了。跟着你到地下去。那里肯惭愧地回到娘家去呢。说完了话。就拔了一把头发。和黄一卿的头发结在一块儿。又把自己的手指。放在黄一卿的口子里。呌他咬了一下。算是做了信记。约定了六天以后。叫黄一卿在九泉下等他。过了不多时。黄一卿死了。家里叫了工匠来做棺木。陈氏要木匠再做一具棺木。哭的悲哀了不得。并且绝了食。家里的人。屡次把他救免了。到了黄一卿死后的第六天。陈氏忽然叹口气说。雄鸡叫了。这正是我丈夫断气的时候了。于是整了容死了。死了以后。脸色一点儿也不改变。和活着一样。这件事、奏到了朝廷里。就在黄家的门口。立了一块贞烈两个字的匾去旌表他。
  
  二十三、【王卢俟秋】
  卢氏葬夫。曰秋从死。闻者疑之。及期信矣。
  【原文】
  明王瀚妻卢氏。颍州人。家贫。舂织终岁。崇祯十四年。大饥。夫患疫。卢语夫曰。君死我当从。及夫死。时当溽暑。卢氏求亲戚敛钱以葬。曰。我当死。但酷热无衣棺。恐更为亲戚累。迟之秋爽耳。闻者咍之。及秋。尽粜其新谷。置粗布衣。余买酒蔬。亲祀夫墓。归至家。市梨数十以进姑。并贻妯娌。语人曰。我可死矣。夜半自缢。
  
  王卢氏有姑在。似未可死也。且有谷。亦不至死也。乃既作当从之语。夫无止死之言。儿女俱无。妯娌具在。岂可失信于死者。至因天暑无棺。恐更累于亲戚。乃以秋为期。是其仁心。且及于死后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王瀚的妻子卢氏。是颍州地方的人。家里很贫苦。终年替人家舂着米。织着布。以维持生活。在崇祯十四年的时候。颍州地方。非常饥荒。他的丈夫又染了疫病。卢氏对着丈夫说。你死了以后。我一定跟了你死。等到他的丈夫死了。这时候天气很热。卢氏请求了亲戚人家帮助了钱。才得安葬了。卢氏就说道。照着我和丈夫、约定的话。那我现在是应该死的了。但是天气太热。又没有葬衣和棺木。恐怕更替亲戚们增加了累。且等到秋凉再死。听了他话的人。都笑了。到了这一年的秋天。把田里收来的新谷。都出卖了。然后把这个钱去置办了粗布衣。余多的钱。买了酒食菜蔬。亲自到了丈夫的坟墓前去祭拜。回到了家里。买了几十个梨头。送给婆婆和姆姆婶婶们。并且对人说。我现在真可以死了。就在这一天的半夜里吊死了。
  
  二十四、【张邵受托】
  张妻邵氏。受托于夫。挺身护妾。骂贼忘躯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张一桂妻邵氏。邹县人。一桂临终。以其妾李氏托付邵氏。后李氏为寇所迫。邵氏骂曰。亡夫以妾托我。岂令受辱。寇怒。杀之。李氏知不免。绐寇曰。我有簪珥埋后园井旁。寇随李氏往发之。至则曰。主母为我死。我岂独生。即投井。寇临井。欲挽之起。李氏扭其衣骂曰。贼奴。欲与我并死井底耶。寇解之不得脱。遂刃之。
  
  托孤而能不忘遗嘱。已属可敬。乃托妾而能谨遵夫命。尤为难得。盖妇人每不乐妾之有。夫在且然。况夫没乎。邵氏以受夫所托。乃于其妾为寇所迫之时。挺身骂贼。舍生护妾。浩然之气。充塞两间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时候。张一桂的妻子邵氏。是邹县地方的人。张一桂临终的时候。就把他的小老婆李氏。托付邵氏。叫他看理。后来李氏被强盗迫住了。邵氏就骂着强盗道。我死去的丈夫。把李氏托付了我。我那里肯叫他受了你们狗强盗的羞辱呢。强盗听了。非常生气。就把邵氏杀了。李氏晓得这是不免的了。就骗着强盗说。我有许多首饰。埋在后园井旁边的地下。于是强盗就跟了李氏去发掘。到了井旁。李氏就说。主母为了我死了。我那里肯独自一个活在世界上呢。说完话。就跳进井里去了。强盗到了井边。要挽他起来。李氏把强盗的衣服扭住。骂着说。贼奴才、难道你要同我死在井底么。强盗想要解去他扭住的衣服。可是解不脱。于是就把李氏用刀杀了。
  
  【绪余】
  女子之信。不惟从一而永终。抑且刚方而正始。所谓守贞也。如持玉巵。如捧盈水。心不欲为耳目所变。迹不欲为中外所疑。然后可以成清洁之身。全坚贞之信。何则、男子事业在六合。苟非嬻伦。小节犹足自赎。女子名节在一身。稍有微玷。万善不能掩瑕。然居常处顺。十女九贞。惟当困苦颠连之际。金久炼而愈精。滓泥污秽之中。莲含香而自洁。则守节死节者。亦什九也。然皆为妇德。能死者未必不能守。能守者未必不能死。或死或守。亦各全其信耳。碎玉一朝。与茹荼百岁。无所轩轾。苟非势迫无奈。固无庸强践旧迹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