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育故事:《二十四悌》【四集卷二】

发布时间:2021-12-16 来源:互联网 我要投稿
四集卷二 《二十四悌》 

  悌篇
  
  一、【季姜雍穆】
  季姜雍穆。化播二妇。亲继无分。堂号三母。
  【原文】
  汉王敬伯妻文季姜。前妻有子博。女纪流。季姜有子康稚芝。女始示。前后八子。抚育恩爱。亲继若一。嫁纪流。分己婢给之。博好写书。姜手为作表袠。博妻杨进及博子遵妻张叔纪。服姑之教。皆贤。号三母堂。季姜命康稚之妻。事进如姑。年八十一卒。四男弃官行服。四女亦从官舍交赴。内外冠冕百有余人。当时荣之。
  
  季姜幼读诗书。其雍穆固无论矣。而其敬长之道。尤可称焉。敬伯堂祖母性严。子孙虽见官二千石。犹杖之。妇跪受罚于堂。历五郡。祖母随之官。后以年老。不愿远乡里。季姜亦尝侍养左右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汉朝时候。有个王敬伯的后妻。叫做文季姜。王敬伯的前妻。遗下了三个孩子。儿子名叫王博。女儿大的名叫王纪。小的名叫王流。文季姜自已生的儿子。一个叫王康。一个叫王稚。一个叫王芝。女儿名叫王始王示。文季姜抚育前前后后的八个子女。不论亲晚。都是一样看待他。嫁女儿王纪和王流的时候。把自己的丫头分给他们。王博喜欢写字。就亲手给他做书套子。王博的妻子杨进。和王博的儿子王遵的妇人张叔纪。都能遵循了婆婆的教训。个个非常贤德。人家称他们为三母堂。文季姜吩咐自己的儿子王康和王稚两个人的妻子。服侍大姆杨进。应当像孝敬婆婆一般的。后来文季姜死的时候。年纪已经八十一岁了。四个儿子都卸了官职。四个女儿也都从衙门里出发。星夜奔丧。内外穿戴官帽的人。一共有一百多个。那时候的人。都觉得他们非常荣耀。
  
  二、【穆姜仁爱】
  穆姜温仁。化继为亲。四子改过。母氏艰辛。
  【原文】
  汉陈文矩妻李穆姜。早寡。有二男。而前妻四子。以母非所生。谤毁日积。穆姜衣食抚字。皆倍所生。前妻长子兴疾笃。母亲调药膳。忧劳憔悴。兴瘳。呼三弟谓曰。继母慈仁。出自天性。我兄弟禽兽其心。过恶深矣。遂将三弟诣县。陈母之德。状己之罪。乞就刑。县言之郡。郡守表其母。四子许令自新。皆为良士。母八十余卒。
  
  吕坤曰。世皆恨继母不慈。而宽于前子之不孝。皆偏见也。两不得。两有罪。要之礼责卑幼。则尊长无不回之天。故有闵损。不患衣芦之奸。有王祥、不患守柰之虐。吾因穆姜慈。而有感于世之恕前子者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汉朝陈文矩的妻子李穆姜。年轻时候。丈夫就死了。自己生了两个儿子。前妻生下的儿子。有四个。前妻的四个儿子。以为不是他所亲生的。所以时常说他的不好。于是对他的感情。也就一天坏似一天了。可是李穆姜料理他们兄弟四个人的衣服和饮食。总比给亲生的儿子好上一半。到了后来。前妻的大儿子名叫陈兴的。生了病。十分危险。李穆姜就亲自给他煎药调汤。日夜很辛苦地看护。心里非常忧愁。神气也就非常憔悴了。于是陈兴也发了天良。等到病好、就叫了三个同胞兄弟。对着他们忏悔着说。后母的天性。十分仁厚。十分慈爱。这样的扶养了我们。我们还说他的短长。这真是禽兽的心肠了。我们的罪恶。是何等的深重呵。于是就带了三个弟弟。同到县官面前。声明后母的仁慈。和自己的罪恶。甘心受着刑罚。后来县官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知府。知府就表扬他们的后母。一面应许他那四个儿子改过自新。从此以后。都做了很良善的书生了。李穆姜死的那年。已有八十多岁了。
  
  三、【统姊助粟】
  骆统之姊。悯弟日衰。助与私粟。悌道无亏。
  【原文】
  吴新阳亭侯骆统、字公绪。会稽人。俊之子也。事嫡母甚谨。时值饥荒。乡里及远方客。多有困乏。统为之饮食衰少。其姊仁爱有行。寡居无子。见统甚哀之。数问其故。统曰。士大夫糟糠不足。我何心而能独饱乎。姊曰。诚如是。何不告我。而自苦若此。乃自以私粟与统。统一日散尽。姊又以告母。母亦贤之。遂使分施。
  
  骆统姊之与私粟。因哀弟之减食日衰也。悌也。骆统姊之母之使分施。因骆统姊弟之慈心助济也。仁也。亦义也。同一事实。而两样心肠。要之姊弟虽为两家。而究同一气。谁谓从夫后。不必计及弟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三国时候。吴国的新阳亭侯骆统。号叫公绪。是会稽人。就是一个名叫骆俊的儿子。他是庶出的。可是他的侍奉大的母亲。十分恭敬。有一年。年成很荒。本地的乡民。和远方的客人。都受了饥饿。非常困苦。骆统就十分慷慨地送米施粥。去救济衰老和稚弱的人。他有个姊姊品行很好。做人又慈善。可是守了寡。也没有儿子。看见了弟弟很辛苦、很忙碌。觉得非常怜惜。屡次问他究竟为着什么缘故。骆统说。现在人家都在饥饿的当儿。我那里有心想独自吃着饱饭呢。姊姊便说道。既然是这样。那末为什么不和我商量。要自己苦得这般田地呢。马上搬出私自积下的谷。交给了骆统。骆统在一天以内。就都散施完了。后来姊姊又去告诉母亲。母亲也就很喜欢。吩咐继续地去施给贫苦的人。
  
  四、【郑曹葬嫡】
  曹氏和俭。盈满为忧。让嫡合葬。芳著蕙帱。
  【原文】
  晋郑袤继妻曹氏。鲁国薛人也。事舅姑甚孝。躬自纺绩。充奉养。至于叔妹群弟之间。尽其礼节。得姑姒之欢心。及袤官司空。子默等并显。曹深惧盛满。食无重味。衣必浣濯。禄秩必班散亲族。家无余资。袤元配孙氏早亡。瘗黎阳。袤卒。议者逢曹意。欲不合葬。曹曰。元配从葬。礼也。备仪从迎之。执雁行礼。祠祀合葬焉。
  
  赵姬下叔隗。晋国之悌史也。曹女让孙氏。晋朝之悌史也。其言孙氏元配。理当从葬。不可使孤魂无依。岂将来己之孤魂。可无依乎。且其于叔妹群弟。尽其礼节。舅姑姒娣。咸得欢心。其悌德尤足多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晋朝郑袤的后妻曹氏。是鲁国薛地方的人。他服侍公公婆婆都非常孝顺。自己很辛苦地纺着纱。织着布。这样地赚了钱去奉养公婆。并且对待小叔和小姑。并他丈夫的从堂弟弟等。都很有礼貌。所以很得婆婆和姆姆的喜欢。等到郑袤官做到工部尚书的时候。他的儿子名叫郑默的等等。也都很显达了。曹氏生怕家里太富贵了。要渐渐的奢华起来。所以他每逢吃饭不用多味。穿过的衣服。必定洗了再穿。得到的俸禄。也就马上散给亲族里贫苦的人。因此家中毫无积蓄。郑袤的元配姓孙。早已死了。厝在黎阳地方。等到郑袤死了。一班人都去曹氏跟前讨好。想不和孙氏合葬。曹氏就说道。元配合葬。这是很合古礼的。那里可以不合葬呢。就备了仪仗和随从去迎接了来。行着姊妹的礼。很恭敬地去祭祀。竟把郑袤和孙氏合葬了。
  
  五、【王舜育妹】
  王舜七龄。抚妹甚厚。长复父仇。争为谋首。
  【原文】
  北齐王舜年七岁。其父子春为从兄长忻夫妻所杀。有二妹。粲五岁。璠二岁。寄食亲戚。舜抚育之。恩义甚笃。既长不嫁。密谓二妹曰。家无兄弟。我姊妹不复父仇。谁复父仇者。二妹皆泣曰。唯姊所命。夜中。姊妹各持刀。逾墙入。手杀长忻夫妇。以告父墓。因诣县请罪。姊妹争为谋首。县不能决。闻于朝。隋文帝诏特原之。
  
  以七岁女子。上无父母。终鲜兄弟。而抚育五岁二岁之二妹。寄食亲戚。孤苦伶仃。竟得长大。同复父仇。其操心也危矣。其虑患也深矣。姊妹三人。争为谋首。千古下犹为嘉叹不已。岂特文帝嘉叹已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北齐时候有个女子。姓王名舜。年纪七岁的时候。他的父亲名叫王子春。被一个从堂哥哥名王长忻的两夫妻所谋死。那时候王舜还有二个妹妹。一个名叫王粲。才五岁。一个名叫王璠。只有二岁。三个孤苦伶仃的姊妹。只好寄养在亲戚的家里。王舜照管二个妹妹。相亲相爱。恩义很深。到了年纪长大了。也不愿出嫁。很秘密地对着二位妹妹说。我们家里没有兄弟。假使我们姊妹不去报复父亲的大仇。还有那个来替父亲报仇的人呢。二位妹妹听了。都痛哭着说。我们都愿意服从姊姊的吩咐。于是到了深夜。姊妹三个人都拿着快刀。跳过墙头。一声不响地把王长忻夫妇都杀了。杀了仇人以后。又到了父亲坟前去哭告。一方面又到县里去请应得的刑罚。他们三个姊妹。大家争着承认自己是主犯。县官不能解决了。把这桩案情奏到隋文帝那儿。文帝以为情有可原。下诏特赦他们的罪刑。
  
  六、【敬女代嫁】
  崔敬小女。甘代女兄。嫁后贵显。举世为荣。
  【原文】
  唐冀州长史吉懋。欲为子顼娶南宫县丞崔敬长女。敬不许。胁以事。惧而许焉。择日下函。妻郑氏不知也。及花车至。郑始知之。抱长女大哭。长女亦坚卧不起。敬无以为计。欲自尽。其小女白其母曰。父有急。应杀身救解。设令为婢。尚不合辞。况吉亦望族。何足为耻。姊若不肯。儿请当之。遂登车而去。后顼官平章事。
  
  崔敬小女之代姊出嫁。非特解其姊之为难。且救父之死。止母之哭焉。尽其悌。兼以尽其孝耳。不然。女无父母之命。岂可自荐乎。守经达权。君子之行也。嫂溺不援。犹豺狼也。父死不救。较豺狼更甚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唐朝冀州地方。有个做长史官的。姓吉名懋。想给儿子吉顼和南宫县的县丞叫崔敬的大女儿结婚。崔敬不肯答应。因此吉懋就借了事端。用威力去强逼。崔敬怕祸。只得答应了。等到拣定好日子。下了聘礼。崔敬的妻子。还是梦在鼓里。一点也没有知道。直到迎亲的花车到门了。郑氏才如大梦初醒。抱着大的女儿大哭。大的女儿也睡在床里。很坚决地不肯起来。那时候崔敬进退为难。没有法子。要想自杀了。亏着一个小的女儿。禀告他的母亲说。父亲有了急难。做女儿的是应该牺牲自己的身体。去解救父亲的。这样说来。就是叫我去做丫头。我也不得推辞。况且吉家也是乡里推重的人家。又有什么可以羞耻的地方呢。姊姊如不愿意的话。就是我代嫁好了。于是坐上花车就去了。后来吉顼的官做到宰相。
  
  七、【韩郑鞠叔】
  唐韩郑氏。抚叔勤劬。勖愈成立。卒为大儒。
  【原文】
  唐韩会妻郑氏。愈之嫂也。愈生甫晬。失怙恃。郑鞠之。念寒而衣。念饥而食。劬劳闵闵也。愈未齿。从兄官泰州。兄坐谤。迁韶州以卒。去故乡万里。幼孤匍匐不能归。郑拮据备至。竟以丧返葬。尝抚其子。指愈而泣曰。韩氏两世独此耳。流涕滂沱。若不自胜。诲导愈。勖之成立。后为大儒。嫂之力也。及卒。愈哭之。绝而后苏。
  
  刘开曰。嫂之服期也。自退之始。叔之不为服。以远嫌也。晬而亡天。嫂鞠之成。虽嫂也。实母也。何嫌之有。无于礼者之礼也。韩愈有焉。颂曰。万里丧归。风霜备历。困苦饥寒。抚孤及叔。叔为大儒。夫人之力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唐朝韩会的妻子郑氏。就是昌黎先生韩愈的嫂嫂。韩愈生下了才周岁。父母都死了。全靠着郑氏的抚养。天气冷了。给他添衣服。肚子饿了。给他吃食物。小心爱护。是很辛苦的。韩愈在很年幼的时候。跟了哥哥到泰州上任去。后来哥哥遭了诽谤。贬到韶州。因此忧郁死了。离故乡有万里。孤儿又小。郑氏到了这种凄凉的境地。多么的艰难困苦呵。但是他抖起精神。终于带了幼弱的孤儿。和丈夫的灵柩。回到河阳去安葬。有一次、他用手抚摩着自己的儿子。并且指着叔叔韩愈。流着眼泪万分凄楚地说。韩家两代。只剩你们两个孤苦伶仃的叔侄了。说到这里。眼泪像雨一般的落下来。真有说不出的难过。后来把叔叔韩愈教养着。勉励他上进。终于成了一个唐代有名的读书人。这都是他嫂嫂的功劳呵。等到嫂嫂死了。韩愈就哭到昏去。后来才苏醒的。
  
  八、【王吴慈爱】
  吴氏爱子。亲继同情。从姑之女。嫁如所生。
  【原文】
  宋临江军判官王益继妻吴氏。抚州金溪人。好学强记。而恂恂自下。于事未尝有所专。益生七子。伯与仲。元配徐出也。爱之甚于己子。二子卒。遇其嫠妇异诸妇。处内外亲戚甚恩。有才讪。置之。未或藏怒也。自奉养。未尝择衣食。而人以穷困来归者。分衣食周之。嫁三从姑女如己女。待前子之母族如己族。乡党称焉。
  
  王吴氏之厚于前妻子。拟之孟阳氏、李穆姜、文季姜。有过之无不及。且遇前子之嫠妇异诸妇。待前子之母族如己族。甚且嫁三从姑之女如己女。其善处于嫡继姑嫂之间。殊令人心服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宋朝时候。临江地方判官王益的后妻吴氏。是抚州金溪地方人。喜欢读书。并且记忆力很好。待人非常谦虚。非常诚信。做事也一些儿不自专的。王益一共有七个儿子。最大的和第二的两个儿子。是前妻徐氏生的。吴氏对待他们。比对待自己所生的。还要爱惜。后来前妻的两个儿子死了。他看待寡媳妇。也比待自己的媳妇加倍的体谅。对待内外的亲戚。也很有恩惠。听到人家谤毁他的时候。也不和人家计较。也不怀恨人家。自己平日的衣食。也很随随便便。并不选精择肥。有穷苦的人。来到他家里求依靠的。肯分了穿的吃的。很慷慨地去周济他们。后来他替三个从堂的侄女出嫁。像嫁着自己的女儿一样的待遇他。对待前妻的娘家。也像对自己娘家一样的亲昵。那个地方的人。都很称美他。
  
  九、【陈王堂前】
  堂前守贞。爱妹及甥。且及甥子。姑嫂深情。
  【原文】
  宋陈安节妻王氏。孝养舅姑。抚孤恤族。乡人敬之。呼曰堂前。初、归陈氏时。小姑尚幼。堂前鞠育之。及笄。厚嫁之。舅姑殁。小姑求分财。尽出室中所有遗之。小姑所得财。为其夫所尽。又买田宅抚其甥。教之。甥卒。又抚教其子。其他亲属。贫不能存者。教养婚嫁。至三四十人。子孙遵遗训。五世同居。以孝友著。干道中、表门。
  
  郭燮熙曰。陈堂前王氏。一节妇耳。以干家有法。而家日裕。不惟奉舅姑孝。并厚遇小姑。以及其甥。且及于甥之子。其他亲属。受惠者众。虽曰家裕使然。而亲亲仁民。乐善不倦。又奚可及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宋朝陈安节的妻子王氏。供养翁姑。非常孝顺。又能够抚育孤儿。救济同族。所以乡里中人很敬重他。都叫他为堂前。就是慈爱母亲的意思。从前王氏嫁到陈家来的时候。小姑还很幼小。王氏就教养着小姑。到了成年。添备了很丰厚的妆奁。给他出嫁。后来公公婆婆死了。小姑回家。要求分父母的遗产。王氏就把家中所有的东西都给了小姑。那知小姑的丈夫把拿了去的财物。全数用光了。王氏又买了田造了屋去安顿外甥。并且教养着他。后来外甥死了。他又抚养教训外甥的儿子。有几家亲眷穷得没有饭吃的。王氏就拿出钱来教养他们。给他们婚嫁。受着王氏恩惠的。竟有三四十个人。后来他的子孙。都能继承他的教训。五代同居。并且个个对父母很孝顺。对兄弟很友爱。在乾道年间。表扬他的满门。
  
  十、【章嫂让儿】
  昌化章嫂。抱子育婴。叔乞抱子。竟与新生。
  【原文】
  宋昌化章氏。兄弟二人。皆未有子。兄先抱族人子育之。未几。其妻生子诩。弟曰。兄既有子。安用所抱之儿为。幸以与我。兄告其妻。妻犹在蓐。曰、无子而抱之。有子而弃之。人谓我何。弟固请。嫂曰。无已。宁与吾所生者。弟不敢当。嫂竟与之。后二子皆成立。长曰栩。季曰诩。栩之樵槱。诩之子铸鉴。皆相继登第。遂为名族。
  
  吕坤曰。世俗兄弟可笑也。借马而饥渴在怀。借衣而揉涴是嘱。况乏嗣始得之儿。分以与弟。无德色。无吝心。顾不难哉。要之嫂氏之贤。不可及矣。割肉相与。虽舅姑难强之从。况意不出于夫子耶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宋朝昌化地方。有姓章的两个兄弟。都没有儿子。哥哥先领了一个族中的孩子来抚养。作为儿子。取名叫章栩。那知隔了不久。自已的妻就生了儿子。取名叫章诩。弟弟就对哥哥说。你自己已经生了儿子。还要领来的儿子做什么呢。请给了我罢。哥哥就去对妻子说了。这时他的妻子生了儿子。还没有满月。还在床上。他说。自己没有儿子的时候。便去要了来。自己生了儿子。便把他丢弃了。人家议论起来。叫我怎样对付呢。后来叔叔再三请求。嫂嫂回答说。这是没法的。不如把亲生的儿子给了你罢。弟弟不敢接受。可是嫂嫂十分诚意。结果是把亲生儿子给了叔叔。后来章栩和章诩兄弟两人。都能自立。章栩的儿子大的名章樵。小的名章槱。章诩的儿子。一个叫章铸。一个叫章鉴。先后都中了进士。于是章家在乡里中。成了很有名望的人家。
  
  十一、【少娣化嫂】
  苏崔少娣。后食先劳。恭事四嫂。井臼争操。
  【原文】
  宋崔少娣为苏家妇。苏兄弟五人。娶妇者四矣。日有争言。阋墙操刃。少娣始嫁。人忧之。少娣事四嫂。执礼甚恭。嫂有缺乏。即以己物遗之。姑役其嫂。少娣曰。吾后进。当劳。嫂未食。不先食。嫂各以怨言告者。少娣笑而不言。女奴来告者笞之。嫂儿溺其衣。无惜意。岁余。四嫂自相谓曰。五婶大贤。我等非人矣。遂相与和睦。
  
  吕坤曰。天下易而家难。家易而姒娣难。专利。辞劳。好谗。喜听。妇人之常性也。然始于彼之无良。成于我之相学。三争三让。天下无贪人矣。三怒三笑。天下无凶人矣。贤者化人从我。不贤者坏我犹人耳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宋朝时候。有一个女子姓崔名少娣。嫁到苏家去做媳妇。他的丈夫弟兄共有五个。已经娶了四个嫂嫂。家庭里面很不和睦。每天有拼命和争闹的事情发生。崔氏初嫁到苏家来的时候。人家都替他担忧。可是崔少娣对待四位嫂嫂。很有礼貌。看到他们需要物件使用的时候。每把自己所有的去送给他们。婆婆差嫂嫂们去料理家务的时候。崔少娣每每争先去做。他说、我是来得最后的媳妇。应该格外效劳的。他在嫂嫂没有吃过以前。不肯先吃。他有时听到嫂嫂们的怨言。少娣老是笑着。一句话也不说。有底下人到他那儿来搬弄是非的。就用家法把他们打了。有时年幼的侄儿。把尿流在他的衣上。他也一点没有可惜衣服的意思。这样的做了一年多的媳妇。四位嫂嫂都忏悔了。大家说着。五婶婶是个大贤大德的人。我们比了他。真不是人了。于是大家都很和睦了。
  
  十二、【朱戚广悌】
  戚氏广悌。娣姒昆弟。夫家母家。族 一体。
  【原文】 
  宋朱震亨母戚氏。蚤寡。家单甚。艰勤憔悴。孝事舅姑。教子义方。遇娣姒和。视姒子如己子。理家政井井。稍益裕。父贞孝先生绍。贫且病。迎就养。留十年而卒。不以丧葬为昆弟费。悉庀之。母兄死。育其三孤。朱氏群从女。贫不能行者。毕抚嫁。婺俗贫家产子多。辄溺之不举。戚以伦理训饬。以粟帛佽之。赖以生者甚众。
  
  戚氏广行悌道。不特遇娣姒和。视姒子如己子。且推而至于群从女。及兄弟遗孤。甚至博济婺州贫家各子女。而又非家资夙裕者。乃能如此。真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。天下一家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宋朝朱震亨的母亲戚氏。青年时候。就守寡了。那时候家境很不好。他能很勤俭很艰难地去支持门户。而且侍奉年老的公婆。非常孝敬。教训儿子。也有义方。对待婶婶姆姆们很和气。看待侄儿好像亲生一般。料理家务。井井有条。因此一天富裕一天了。他的父亲贞孝先生名绍的。家里很穷。又生了病。就去接来奉养。过了十年。父亲死了。一切丧葬费用。都是自己拿出。不叫兄弟们负担。后来同母的哥哥死了。就抚养着他的三个孤儿。朱家有好几个堂侄女。家里很穷。办不起嫁妆的。他就抚养着。并且给他们一个个地嫁了出去。那时婺县地方的习俗。贫苦人家。儿子生得太多的时候。每把他们溺死了不养的。戚氏就用人伦的大道理去训导他们。并且拿了米拿了布去。帮助他们养着小孩子。因此靠着他生活的人很多很多。
  
  十三、【姚里天伦】
  辽妃姚里。奏疏重申。嫡子袭爵。不蔑天伦。
  【原文】
  辽亡。部众推留哥为辽王。留哥奉金币归元。留哥卒。元使留哥继妃姚里氏佩虎符。领其众。姚里氏奏曰。留哥既没。国民无主。其长子薛阇。扈从有年。愿以次子善哥代之。使归袭爵。元欲不遣薛阇。诏令善哥袭爵。姚里氏复奏曰。薛阇前妻所出。嫡子应立。善哥妾所出。若立之。是私己而蔑天伦。不可示后。元乃许之。
  
  姚里氏不愿自袭其夫爵。已属难能可贵。更不愿己生之子袭其父爵。两番上奏。必以前妻所生之嫡子。袭其父爵。且愿以己生之子。代其扈从。是真无我相者矣。不然。一辽妇耳。而能若此乎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辽国灭亡了以后。部下众人。推举留哥做了辽王。留哥把金银布帛献进元朝。自己称了臣。等到留哥死了。元朝命留哥的继妃姚里氏掌握了兵权。管束部下的兵马。姚里氏就上了奏章到元朝。说、留哥既然死了。国里的百姓没有了君主。他的大儿子薛阇在朝廷里随从扈驾。已有多年。今请用留哥的次儿子善哥到朝廷里来。代了他哥哥的职务。叫薛阇回来继续他父亲的官爵。可是元朝不肯叫薛阇回去。就命善哥职掌了一切。姚里氏再上奏章。说、薛阇是前妻所生的嫡子。是应该继袭父亲的官爵。善哥是自己生的儿子。设使把他立做辽王。那末是为了自己的私下利益。而蔑弃了天伦的大道理了。这样长幼不分。是不可以去做后世的模范的。于是元朝也就答应他的请求了。
  
  十四、【吴邱出资】
  邱氏夫姊。出嫁赠资。从子己子。一视无私。
  【原文】 
  元吴世昌妻邱氏。阳谷人。成童失父。佐诸兄奉母。以孝悌闻。世昌以明经为浙江举首。委禽焉。既归。奉舅姑。和先后。毕中矩矱。无逾节。夫有姊。出适。举所赍资予之。吴同爨三百指。邱主家政。洪纤费皆所自出。视群从之子。犹己子也。日聚家塾中。执经羞服如一人。岁大俭。道殣相望。缩衣食以赡族姻。人尤以为难。
  
  夫姊出嫁。举所赍资予之。悌也。同爨三百。独出所费无怨。亦悌也。视群从子如己子。其悌广矣。缩衣食以赡族姻。其悌尤广。至其夫官宁海。侍姑往。舅留。宁海有水鲜奇珍。先寄舅而奉姑。孝德可嘉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元朝时候。有个吴世昌的妻子邱氏。阳谷地方人。年轻时候。死了父亲。帮着哥哥去侍奉母亲。他孝悌的行为就出了名。那时候吴世昌先中了秀才。后来又考取了浙江第一名的举人。于是就用礼聘定了邱氏。等到结婚以后。侍奉翁姑。对待上下的人。都能循规蹈矩。没有稍越了礼法的地方。他丈夫有个姊姊。出嫁的时候。邱氏就把自己储蓄的钱财都给了他。吴家同镬吃饭的有三百个人。邱氏管理了家政。一切大小的费用。都是他自己拿出来的。并且看待一班从堂侄儿。好象自己亲生一般。每天一同聚会在家塾里面读书。给他们吃的穿的都是一式一样的。有一年。年成很荒。在道路上都是饥饿死的人。邱氏减衣节食。去周济亲族。人家以为这尤其是难能可贵的。
  
  十五、【詹徐认妾】
  徐氏夫琼。私婢生子。立趣迎归。恩爱无已。
  【原文】
  明詹琼继妻徐氏。龙游人。琼前妻没后。与婢通。生子杰。徐父母闻之。不肯归女。琼乃匿杰母子于外家。徐既嫁月余。以询琼。琼对枝梧。徐曰。果是汝子。则与我子何异。虽其母亦吾所愿见也。琼察其词意真切。以实告。徐立趣迎归。曰。不独得子。且得妾。真我幸也。爰使婢正妾礼。育杰甚恩。未几。琼卒。遂与婢抚杰成立。
  
  妇人每不愿其夫之有妾。更不愿夫妾之有子。况尚未成为妾乎。况其所私者为一婢乎。况系未婚以前。其夫之私生子乎。乃徐氏知而迎之。正而妾之。恩而抚之。且以得子并得妾为幸。其孰能之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詹琼的后妻徐氏。是龙游地方人。詹琼在前妻死了以后。徐氏还没有进门的时候。曾经和丫环私通。生了一个儿子。名叫詹杰。这个消息。传到徐氏父母那里。就不肯把女儿嫁给詹琼了。詹琼没有法子。只得把詹杰母子两个人。悄悄地躲在外婆的家里。徐氏嫁来了以后。过了一个多月。就向丈夫问起他们母子的下落。倒把詹琼问得满面绯红。呑呑吐吐。说不出话来。徐氏说。假使真是你的儿子。那末和我亲生的。有什么不同呢。就是儿子的母亲。我也欢喜会见他呢。詹琼觉得徐氏的态度很诚恳。说话很真切。就把一切情形老实地说了出来。徐氏催促丈夫。立刻地把他们母子迎接回来。徐氏很高兴地说。不但有了儿子。并且又有了侧室。这是多么快乐啊。于是就叫这个丫环行了侧室的礼。正了名分。养着詹杰十分亲爱。过了不多时候。詹琼死了。他们两个人抚养詹杰儿成人长大。
  
  十六、【李郑金钗】
  郑氏遇妾。慈爱无涯。助婚庶子。乃出金钗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太保李燧妻郑氏。生一子继先。即为燧纳侧室。生子继光。郑氏亲抱育之。爱如己出。嗣后继先为吏部主事。欲求其母之金钗。以为长孙纳妇。郑氏不允。旋出以助继光婚。或问之。郑氏曰。继光无私财。且孙、稚子耳。迟之可也。继先稍营家产。郑氏不悦。曰。我常忧吾家福优于德。今复求增乎。人皆谓郑氏能识大体。
  
  郭燮熙谓世禄之家。须德优于福。乃能悠久。若福优于德。而复求增。便渐满盈。天道亏之矣。曾文正以求阙名斋。盖深明此义耳。乃李郑氏已早见及。是为识大体。而嫡庶之不异视。尤足征其盛德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太保官李燧的妻子郑氏。生了一个儿子。名叫李继先。又给丈夫李燧娶了个偏房。也生了一个儿子。取名李继光。郑氏亲自提抱他。抚育他。对待李继光像亲生一般的爱护。后来李继先做了吏部主事官。要想求郑氏的金钗。去给儿子聘定媳妇。可是郑氏弗答应。不多几时。却把那只金钗给了李继光去做完娶的费用。有人问他。这是什么缘故呢。郑氏说。继光没有私下的积蓄。况且孙子年纪很轻。叫他迟一步。有什么关系呢。后来李继先去经营家产。给郑氏知道了。很不高兴地说。我常常忧愁着我家里的功德很浅。享着这样的福气已经过分了。怎好再事增加呢。因此人家赞美郑氏。说他是一个明白大道理的妇人。
  
  十七、【魏王谢过】
  王氏代钟。谢过于镛。母族一息。劝夫宽容
  【原文】
  明魏钟偶失于其兄。妻王氏闻之。治具延兄。为夫谢过。呼二儿使侍食焉。兄镛固俊爽士。叹曰。吾闻兄弟之好。以妇人败。未闻以妇全也。吾弟妇其贤矣哉。一日。钟嗛其表兄之子。曰卑幼也。乃数犯我。王氏曰。君母族惟一息耳。奈何不能宽容。钟瞿然称善。后孙校成进士。即庄渠先生。人咸论其为母德所致云。
  
  郭燮熙曰。兄弟之好。以妇人败。所谓花底莺声巧。天边雁影疏。传之千秋。脍灸人口矣。乃魏王氏独能为夫谢过于其兄。兄叹其贤。且劝夫宽待母族之弱息。夫亦称善。妇德纯全。巾帼中能有几人哉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时候。魏钟偶然得罪了哥哥。给妻子王氏听见了。特地备着菜蔬邀请哥哥。替丈夫谢谢冒犯兄长的过失。并且叫着两个儿子。侍立在伯伯旁边。陪他吃饭。魏钟的哥哥名叫魏镛。本来是个通达直爽的人。见了他弟妇这个样子。叹着说。我晓得兄弟感情的破裂。多为了妇人的离间。从来没有为了妇人、成全了兄弟的感情的。像我的弟妇。真是贤德的人了。有一天、魏钟很怀恨他表兄的儿子。说、他是一个年轻的小辈。竟敢屡次来触犯我。王氏听了。就对丈夫说。你的母亲家里。只剩这一个可怜的人儿了。为什么还是不肯饶恕他呢。魏钟觉得王氏的话。说得有理。顿时改变了态度。说他不错。后来他的孙子名叫魏校的中了进士。就是有名的庄渠先生。人家都说这是王氏所积德的效果。
  
  十八、【黄穆同居】
  黄氏让穆。穆氏礼黄。二妻同室。助宰信阳。
  【原文】
  明潘纯妻黄氏。苏州人。纯官北京。更娶穆氏。穆父兄不知纯有黄也。未几。黄自苏至京。纯馆之别室。穆知之。执妹礼以见。黄曰。吾来不知有汝。家有子妇田宅。吾当还。汝善事君子。乃遗以珠翠霞帔。穆父兄知黄至。将论纯而归女。穆理喻之。黄复以女妹礼、事其父兄。事遂寝。后纯宰信阳。迎黄穆同居。十六年无间言。
  
  黄氏贤矣哉。而穆氏亦贤。父兄且论纯而归女也。穆氏以理喻之。夫礼无二妻。其咎固在于纯耳。黄氏初则欲让穆而归于乡里。继以女妹礼而事其父兄。厥事遂寝。家有贤妻。夫不吃亏。故曰内助也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潘纯的妻子黄氏。苏州人。后来潘纯在北京做官。又娶了穆氏做妻子。那时穆氏的父兄。不知道潘纯是早有了妻子的。隔了不多时候。黄氏从苏州到了京城里。潘纯给黄氏住在别的屋里。后来被穆氏知道了。就很谦虚的照着阿妹对姊姊的礼。大家相见了。黄氏说。我来的时候。不知丈夫已经有了你。那末苏州地方。剩有儿子和媳妇。还有田产房屋。正要有人去料理。我是应当回去的。你在这里好好的服事丈夫罢。把珠翠和礼服。都赠给穆氏了。后来穆氏的父亲和哥哥。得知了黄氏到来的消息。想把穆氏接回去。又和潘纯评理。穆氏再三解释。黄氏也用了女儿妹妹的礼节。去对待穆氏父兄。一场风波。才告完结。后来潘纯到信阳做县官。迎接了黄氏和穆氏一同住着。有十六个年头。大家和和气气。从来不说一句怨言的。
  
  十九、【张潘告姒】
   潘氏引过。问姒亲疏。夫兄为泣。友爱如初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张冀之继妻潘氏。厚前室之家如己家。字他姬之子如己子。冀之有兄。素与冀之友爱。偶为其左右所离间。潘氏乃从容告其姒妇曰。娣之于姒。以何而亲。姒妇曰。以兄弟而亲也。潘氏曰。然则第奴舍客。比亲兄弟诚有间矣。他人能以疏间亲。我独不能以亲使亲。此吾夫妇过也。其兄闻之泣。复欢好如初。
  
  兄弟、本至亲也。姒娣本疏。而以兄弟亲也。第奴舍客。疏之至也。兄弟之不和。非伤于姒娣。必伤于左右。然物必先腐也。而后虫生之。 如有潘氏者在。左右其奈之何。吾故以兄弟不和之罪。尽归于姒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张冀之的后妻潘氏。对待前妻的娘家。像自己母家一样。对待侧室生的儿子。他像自己所生一样的亲爱。张冀之有个哥哥。本来和张冀之非常和睦。不料被左右的人暗中挑拨。兄弟们的感情便破裂了。潘氏就慢慢地的对姆姆说。我们同是异姓的人。为了什么能够大家亲近的。姆姆说。这因为了兄弟的关系。所以能够亲近的。潘氏说。那末左右的人。比着自家兄弟。的确有亲疏的分别了。别人家能用了疏远的人。来离间亲近的人。可是我不能把亲近的人。愈加使他们亲密。这是我们两夫妇的过失啊。后来这番话。给张冀之的哥哥听到了。心中很有了感动。便流下眼泪觉悟了。从此兄弟两人。和先前一样的和睦。
  
  二十、【季吴畀田】
  季妻吴氏。调护妾子。无父数言。分田乃止。
  【原文】
  明季在常妻吴氏。崇仁人。归季后。生有三子。俱已授室分炊矣。而在常复纳一妾。后生一子。及疾革。在常嘱吴氏曰。善抚此子。吴氏奉命惟谨。在常卒。吴氏引妾同居一室。调护其子。无异己出。后三子欲共分余产。吴氏曰。此田乃汝父留以畀妾子者。吾若听汝辈分之。则是我无夫。而汝辈无父矣。三子乃止。
  
  已生三子而复置妾。非义也。父卒而子分余产。常情也。嫡室每偏护己子而轻视妾子。恶俗也。吴氏引妾同居一室。调护其子。无异己出。可谓一视同仁矣。乃偏护妾子。以余产尽畀之。贤哉吴氏也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时候。季在常的妻子吴氏。是崇仁地方人。嫁到季家以后。生了三个儿子。都已娶了妇人。大家分住的了。那知道季在常又去买了一个偏房。又生了一个儿子。季在常病重的时候。吩咐吴氏说。我死后请你好好地照顾这个孩子。吴氏很恭谨地接受了丈夫的吩咐。季在常死了。吴氏就把他小老婆接了来。同住在一个房子里。护养他的儿子。好像自己亲生的一般。后来三个儿子要分余剩的家产。吴氏说道。这些田产是你们的父亲。特地留给偏房和他的儿子的呵。假使我答应你们的要求。把那些田产分了。那是我忘记了丈夫。你们忘记了父亲啊。这那里可以呢。于是三个儿子也就罢了。
  
  二十一、【王丁乳侄】
  丁氏有婶。弃子殉夫。寄养亲女。为叔抚孤。
  【原文】
  明王序礼妻丁氏。五河人。序礼弟序爵客于外。为贼所杀。其妻郭氏。遗腹生子。越月。投缳以殉。丁氏适生女。泣谓序礼曰。叔已不幸客死。婶复弃孤殉之。此呱呱者。君与妾之责也。妾初举女。后尚有期。孤亡则斩叔之嗣。且负婶矣。愿以女寄养他家而抚孤。序礼从之。未几。序礼亦死。丁氏无所出。遂抚叔子终老。
  
  王丁氏恐叔嗣将斩。寄女抚孤。而序礼继死。己无所出。夫嗣竟斩。或谓天道无知。非也。设丁氏当时不易乳抚孤。其舅姑之祀。且尽斩矣。叔之子、亦犹己之子也。卒赖叔子终老。谓非抚侄所致乎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王序礼的妻子丁氏。是五河地方的人。王序礼的弟弟名叫王序爵。在外边旅行的时候。被强盗杀死的。他的妻子郭氏。生了一个遗腹儿子。以后自己就吊死了。这时候丁氏恰巧生了一个女。流着眼泪对丈夫说。叔叔在外。很不幸的死了。婶婶又抛着孤儿死了。这个啼啼哭哭的孩子。是你我的责任呵。好得我现在虽然生了女儿。还有生男儿的希望。万一不能保全这个孩子。倒不是绝了叔叔的后代吗。并且对不住婶婶的付托呢。我情愿将新生的女孩。寄养到别人的家里。那末可以专心去看护这个孤儿了。王序礼也答应了。隔了不多时。王序礼死了。丁氏自己终于没有儿子。他就终身抚养着侄儿。
  
  二十二、【樊女拒媒】
  樊女拒聘。矢志扶衰。弟不事事。涕泣道之。
  【原文】
  明樊氏女。潮州人。年既笄而父母亡。二弟一妹并幼稚。女矢志不嫁。抚育二弟。里中巨姓闻之。争遣媒妁致意。女谢曰。不幸家世中衰。弟妹尚未成立。惟有相依为命而已。及弟妹婚嫁毕。女年已三十。遂与戚党屏绝往来。虽诸姑娣姒。罕见其面。弟或不事事。辄涕泣道之。及卒。年七十余。弟侄以下。皆为服三年丧。
  
  抚育弟妹。矢志不嫁。非易易事。其拒媒妁之辞哀。其教弟妹之心苦。其举婚嫁之礼备。可谓无一不善矣。乃弟妹事毕。年已三十。竟与戚 屏绝往来。虽诸姑娣姒。罕见彼面。其铁石贞心。尤可钦敬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时候。有一个姓樊的女儿。是潮州地方的人。在成年的时候。父母先后死去了。有两个弟弟。一个妹妹。年纪都很幼小。樊女料理家事。护养弟妹。立志不愿嫁人。后来邻里有钱的人。听到樊女的贤能。大家先后差着媒人来。传达求婚的意思。樊女很委婉地辞谢着说。家门不幸。父母死了。境况衰落。弟妹又很年轻。不愿一刻分离。只得大家相亲相爱的依靠着罢了。等到弟妹们的婚嫁完了以后。他已经三十岁了。便和亲戚们断绝了来往。虽然很亲的亲戚和同族会面的机会也是很少的。有时看到弟弟荒废了学业。就流着眼泪去劝导。等到死的那年。已有七十多岁了。弟弟侄儿们。都为他穿了三年的丧服。
  
  二十三、【蒋女保弟】
  蒋女丧亲。弟幼且病。矢志守贞。保胤拒聘。
  【原文】
  明蒋希敏女。全州人。年十七。父母俱亡。二弟均年幼。且患病。女乃立誓不嫁。母族欲为之媒。往告以意。女曰。己从夫而致二弟失所。父嗣以危。而谓我忍乎哉。愿以一身保吾父百年之血食。我计已决。其勿多言。母族乃止议。女守父遗业。善抚二弟。弟疾渐瘳。及长。各为娶妇。家业日饶。二弟感其恩。终身敬事之如母。
  
  蒋女年已十七。正及笄待嫁时也。然其父母亡时。二弟既幼且病。诚岌岌乎其危矣。设非蒋女立志守贞。善为抚养。蒋氏之鬼。不其馁而。是不特彼二弟应感其恩。即蒋氏之祖宗。当亦感之不尽矣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蒋希敏的女儿。是全州人。在十七岁的时候。父母都死了。两个弟弟年纪都很小。并且多病。因此蒋女立志不愿嫁人。外婆家里的人。要给他做媒。就把这层意思对他说了。他说。自己倘若嫁了出去。那末两个弟弟便失了看护的人。父亲的后嗣。就发生了危险。你想我肯这样忍心的做吗。我情愿牺牲自己的幸福。去保全我父亲百年的血食。我的意志已经决定了。请你们不要多说。于是他外婆家里的人。便把这个念头打消了。后来蒋女管理了父亲的遗产。好好的抚养两个弟弟。他们的疾病。也渐渐的好起来了。到了弟弟们长大了以后。给他们都娶了妻子。后来家产也一天富似一天了。两个弟弟都感激他的恩惠。终身侍奉姊姊。像侍奉母亲一般的诚敬。
  
  二十四、【佳英抚孤】
  佳英亲殁。三兄死逋。三嫂继逝。抚育诸孤。
  【原文】
  明章氏女佳英。池州人。髫龄失怙恃。依其兄嫂而居。其兄三人。复均以逋赋而窜死。遗孤皆在怀抱。佳英乃与三嫂谋。令其各携孤。匿于外家。佳英身操家事。阴为调护。迨事既解。乃还。未几。三嫂相继而殒。佳英叹曰。吾父母血食将绝。不可嫁矣。遂矢志抚诸孤。及诸孤成立。而佳英已老。乃不嫁终其身。
  
  矢志不嫁。失人伦之正。不足以为训。而未可概于抚侄与抚弟抚妹之人也。惟佳英之境遇则更苦。幼失怙恃。幸依兄嫂。三兄窜死。三嫂既亡。遗孤众多。以一身兼任三兄三嫂之责。非志坚者能之乎。
  
  【白话解释】
  明朝池州地方。有一个章姓的女儿。名叫佳英。幼年就死了父母。靠着兄嫂过活。后来三个哥哥。因为欠了赋税。逃到外乡去都死了。遗下的孤儿都很小。还在母亲的怀抱里。章佳英便和三个嫂嫂商量。叫他们各自抱了小孩儿。避到娘家去。章佳英自己在家里管理事务。并且暗暗地替他们调护一切。等到官司完了。才回来。隔不多时候。三个嫂嫂先后死了。章佳英叹息着说。我父亲母亲的血食。势将断绝了。我现在是不可以嫁人的了。于是专心一志。抚养几个孤苦伶仃的侄儿。等到遗孤们长大能够自立的时候。章佳英的年纪已经老了。因此终身不嫁。
     
  【绪余】
  女子之悌。行于兄弟姊妹之间者易。行于妯娌姑嫂嫡庶之间者难。盖兄弟姊妹。气分一体。情性相关。亲爱出于天然。休戚自易相顾。至妯娌、以异姓而处人之骨肉。同时为兄弟之斧斤。最易构衅起争。化同为异。是故姒以宽和。娣以恭顺。则妯娌无不合矣。其姑嫂、则父母无终身之依。姊妹非缓急之赖。每易恃目前之城社。伤日后之松萝。是故姑宜爱敬。嫂宜慈仁。则姑嫂无不协矣。推而言之。嫡庶非同胞之亲。无皇英之懿。而欲其志同道合。不亦难乎。是故夫道严正。嫡道宽慈。妾道柔顺。三善合、而太和在闺门之内矣。